民事责任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、第一千零二十五条、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,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,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
今年以来,各类谣言在网络传播扩散,严重误导公共舆论,损害网民权益,污染网络环境。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环境,建设健康的网络家园,请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共建健康清朗网络舆论环境。我们要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要自觉增强底线意识,遵守法律法规,守法用网、文明上网,不轻信、不盲从、不发布、不传播、不评论,提高防范意识,积极抵制网络谣言,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、第一千零二十五条、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,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,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,散布谣言、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也将承担相应行政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、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,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信息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,任何人不得触碰法律红线。
杭州薄荷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倡议广大用户坚持真实、理性、负责的网络表达方式,自觉抵制不实信息、极端言论与网络暴力,共同建设健康、清朗、有序的网络社区环境。文明上网不是一句口号,而是每一位网络参与者应共同履行的责任。